失信人都有的规定如下:
失信人员会被高消费,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3、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
个人失信行为会带来的危害如下:
1、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后,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就会被失信的人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当中,被执行人就会被贷款金融等金融活动,降低其信用卡的额度;
2、工商管理部门也会对被执行失信的人员,进行降低信用等级的评级;
3、失信被执行人员为国家公务员或者比较特殊群体的人员,根据相关的规定在评选,晋级等方面会被受到或者取消政治待遇等,称号也会被纪律处分,对于很多上班嗯单位比较好的人而言,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
4、如果被失信人员出境应铁路部门不会向其出售火车票,银行不会出售机票,对于日常的生活也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