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开专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写:加工费,然后根据合同价款填写金额。不存在委托方出的问题,把加工费除以1+17%就是入账的加工费,再乘以17%就是应缴纳的。
委托加工当中,委托方不需向受托方就材料开具,而是应由受托方向委托方就加工费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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