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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3篇)

来源:安财网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甲方(房屋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服务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证、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成交房屋的基本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

  付乙方时的实际装修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经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现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

  3.1 现金支付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3.2 贷款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贷款方式(□ 按揭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购买该房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x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如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x日内以现金形式补齐房款。

  3.3 其他: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

  乙方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房屋维修合同)将房屋权属过户的所需全部真实、有效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与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2 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逾期交房的,接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合同范本。

  5.3 在双方交接钥匙前,应先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采暖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由甲方结清相关费用。

  5.4 甲方应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x日内,将户口迁出甲乙双方交易的房屋,逾期迁出的,按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方违约不卖此房屋,需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及中介费,如乙方违约,定金、中介费不退。

  6.2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 ,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本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4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因此而导致如有一方的损失,由所损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甲乙双方谁的责任谁承担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起诉。

  第 丙方责任

  8.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品友互动

  8.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规咨询。

  第九条 中介服务费支付

  9.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自愿,做出的决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合同范本。

  9.2 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 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交易不成功或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出卖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__(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共有房屋事宜,订立本《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在丙方见证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基本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房产即坐落于___路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共有权号:____。

  该房屋权属性质为:____(商品房、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其它)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元(大写:__),此款为甲方净得价款。

  [第三条]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代为办理交易相关手续,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第四条]佣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的佣金由__方承担,甲方承担____元(大写:__)乙方承担____元(大写:____)总金额为人民币¥__元(大写:__元),上述佣金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手续费由__方负担,丙方协助办理,以后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与丙方无关。

  [第五条]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元(大写:__)做为定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剩余房款____元(大写:__)于____付清。

  [第六条]房屋交验: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必须于__日内,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交验前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等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

  验后发生的各种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__三,甲方在取得上述尾款时应向乙方出示户口迁出证明及该房屋水、电费用结清的单据,如甲方无法出示上述结清单据,则乙方有权在上述尾款中扣除人民币¥__元(大写:__元整)作为费用,由丙方保存,待甲方结清所有欠费后一次交付给甲方,甲方有义务按照相关单据结清各项费用,多退少补。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为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应当齐全。

  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给丙方作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之用。

  二、甲方保证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确保乙方所购上述房屋在交易过程中该房屋共有权人或共同居住人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对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予以认可,否则甲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将租赁户腾退。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属瑕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甲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甲方违约,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合同范本。

  [第]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按以上规定期限支付,若到期未支付,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乙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丙方责任:

  一、见证本合同并保管其中一份;

  二、代办相关过户及房屋交验手续等;

  三、对该房屋交易全过程有见证及协调的义务;

  四、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丙方有义务向甲乙双方告知国家相关部门所执行、制度及税费标准,如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以上标准有变化,合同各方均有义务按照最新标准来执行合同,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或延误执行《买卖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果由于所售房产的权属纠纷而导致该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在甲方未发生违约的前提下,乙方因任何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均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佣金不予退还。

  五、若因甲、乙任意一方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佣金及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守约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费用违约方应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因自然灾害、重大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及房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的条款,丙方仅负责见证(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部门、银行、相关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和丙方无关,丙方只是负责按照以上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四条]__补充协议:__

  甲方签字:__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__代理人签字:

  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受人):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栋_____单___________元_____室,共_____套,

  其设计结构为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其他情况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市_____区_____地段购买_____房屋_____套,面积为_____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________________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第七条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____________

  第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个工作______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天。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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