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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4篇)

来源:安财网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出售人(卖方):

  买受人(买方):

  居间人(居间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转移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证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支付

  ④贷款

  ⑤抵押登记

  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

  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

  第三人披露。

  第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 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按佣金额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签章): 买 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名):

  执业证书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成都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_。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银行按揭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四)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第一部分 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需要写明的情况有: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用途, 登记人的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与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否, 房屋权属情况,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房型, 楼层等其他情况。

  1.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以上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给乙方时的状况和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2. 乙方确认,对该出售房屋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并且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成交的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乙方一起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2. 资金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的资金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账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3.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4.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起诉。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九条 丙方责任

  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2. 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第十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自愿做出的决定。

  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3.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 声明

  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账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甲方(房屋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服务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证、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成交房屋的基本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

  付乙方时的实际装修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经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现。

  3.1 现金支付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3.2 贷款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贷款方式(□ 按揭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购买该房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x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如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x日内以现金形式补齐房款。

  3.3 其他: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

  乙方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房屋维修合同)将房屋权属过户的所需全部真实、有效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与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2 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逾期交房的,接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3 在双方交接钥匙前,应先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采暖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由甲方结清相关费用。

  5.4 甲方应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x日内,将户口迁出甲乙双方交易的房屋,逾期迁出的,按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方违约不卖此房屋,需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及中介费,如乙方违约,定金、中介费不退。

  6.2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 ,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本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4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因此而导致如有一方的损失,由所损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甲乙双方谁的责任谁承担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起诉。

  第: 丙方责任

  8.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8.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规咨询。

  第九条:中介服务费支付

  9.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自愿,做出的决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

  9.2 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 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交易不成功或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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