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钢材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全称)
2、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3、供货期:从 年 月 日至 (工程主体完工)止。
第二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略
备注
1. 生产厂家必须是 ,所有材料均为定尺(9米或12米)。
2. 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确定并通知供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3. 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执行价包括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供方钢材价格高于市场价经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与其他供应商发生钢材购销关系。
4. 结算按当批货物确认的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5. 合同采购钢材数量约 吨,超出部分双方需另订协议。
6. 若需方经质量检测,发现钢材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供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线材、圆钢符合GB1499.1—20xx,螺纹钢符合GB1499.2—20xx。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市 路 号
工程的指定位置。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线材过磅;直条理论计重(供方提供清单),重量偏差超出标准范围,则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标准: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第七条 随机备品:附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三份,并加盖供方公司公章。
第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 (身份证: )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九条:结算方式:采用 方式结算。
(1)每批钢材从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结算凭证,结算凭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 天,则从第 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钢材数量(按总量的平均单价计算)每天赔偿 元/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的 %)。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税务给需方,否则有权拒绝付款。
(2)从开始供应钢材之日起,每月 日供需双方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凭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 天,则从第 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钢材数量(按总量的平均单价计算)每天赔偿
元/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的 %)。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税务给需方,否则有权拒绝付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提供给供方。如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引起的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需方的实际损失。
(2)供方供应的钢材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次送货前应拟定一份认价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附件与此合同同时生效。
供 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生产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xx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xx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范文 建筑钢材购销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__ _____】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购买螺纹钢、线材、等建筑用钢,不少于____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_ __。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_______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_______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_____%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____月内使用计划,作为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a、传真方式通知,E-a: ,传真 。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_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_____吨货款,此后每满_____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____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_____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____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同意,未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 5 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并征得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
6、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____赔付,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还应向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其它条款: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建筑钢材购销合同由***提供!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履行该合同双方固定联系地址: 甲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建筑钢材购销合同范文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钢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上表所列内容(含空格栏)以实际供货为准。需方的材料计划单(表明品种、数量、使用时间)提前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实际供货前7个工作日至当日需方以《订货通知》方式确认具体规格、时间和数量。《订货通知》加盖需方鲜章;(《订货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1,样本及相关鲜章印样附后)。
1.需方可接受国家规格验收标准(国家标准)的威钢、攀成钢、德胜钢、水钢、昆钢、重钢、酒钢、达钢、512厂所生产的产品。
2.总供货数量暂定为:5000吨,结算时以需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3.接受价格由购销基准价和加价两部分组成。购销基准价与加价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结算价格的组成部分,两者应同时支付,不可分离。
①、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以供方货到工地当日提供最新、真是有效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下浮70元/吨,供方加盖鲜章。
②、加价:需方在货到工地次日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货物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和加价应同步顺时计算支付,对需方已付清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及加价等全部款项的货物,从付清之日起停止计算加价。
③、供货之日起三个月付款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
4.冷轧带肋钢筋单价以《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的盘元价格加上300元/吨为计价单位。
5.合同总金额=结算价格×实际提货总数量。质量要求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低碳热扎圆盘条执行GB/T701—1997、热扎带肋钢筋执行GB/1499—1998、热扎光圆钢执行GB13013—91,碳素结构钢执行GB/700—88或GB/702—86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检测,待实验报告出来后,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2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新津县花源镇,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需方指定以下人员为需方收获的现场点收人,并授权《送货单》上签字即视为需方已点收货物,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送货单》作为本合同附件2.
4、验收标准、方法
5.1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国家标准验收,如发现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退换,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钢材质量的验收以该钢材生产同编号(炉批号与材质书相符合)钢材的检验报告为依据,材质报告书随货同行(如系复印件需加盖供方鲜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需方应在使用钢材前复检,并保持钢材原包装,否则无权提出质量异议。
5.3需方对计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即提出,供方应予以当即解决,否则需方不予接受所供货物。提货当日没有提出计量异议的,视为没有计量异议。
5.4产品数量验收数量验收依据检斤进、检斤收,检尺进、检尺收的原则:
A、检斤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数量验收,数量误差应控制在与乙方提供送货单数量的3‰以内的,按乙方提供数量签收;数量误差超出3‰时,双方或由第三方复磅处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B、检尺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技术规范检尺换算。如有数量误差,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或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供方对所供建筑钢材螺纹钢、圆钢、带肋钢实行理计,即根数理论计重)交货,盘元过磅。 6、结算依据及结算期限
6.1供需双方约定,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确认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及需方提货人签字确认《送货单》或以供需双方确认的《已供货物对账明细》为依据。
6.2下列任一条件具备,供需双方须自条件具备之日起三日内对已供货物进行对账确认:①、供方首批钢材交付需方之日起已达到30日;②、供方向需方交付的钢材未结算的期限为90天。
7、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1.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3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计(每月30号以前付清当月所欠全部货款)本公司不计算垫资费。
2.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或不少于总货款的90%,剩余10%以违约责任计算加价。
3.需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90天内,可随时支付货款和垫资费,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款。
4.第一次付款期限为90天,第二次付款为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之后第二天起90天内付款,第三次付款为第二次付款次日起90天,第四次……。
5.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6.供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本合同项下供方唯一的收款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当批次进货货款总价的5‰。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视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需方每日须按30天内按1‰计算加价;超过30天,在60天内按2‰计算加价;超过60天按3‰计算加价作为违约金。
7.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送货,视为供方违约,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3供方每日须按需方的当时所在项目工程所在地民工工资标准对所有民工工资进行支付。
7.4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7.5乙方如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延期供货,如经双方调解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该工地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6违约金累计至合同总额的3%时,如违约方继续或再次发生违约,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发生效力;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赔偿。
7.7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7.8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火灾、暴风雪等)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七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交给甲方。
9、合同的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贰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12、补充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视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买方向供方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供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即被认为是已经送至供方处。
13、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货款付清为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供需双方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结清为止。
14、按工地实际用量凭票汇数、开具普通,垫资费不出具。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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