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文
一是注重发挥村居作用。以各村居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加强对村居联络员的知识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充当法援信息员和宣传员,同时在村居建立法援宣传阵地,在村居公务栏内悬挂标语,张贴法援受理条件、程序和受案范围,让宣传活动真正渗透到基层。
二是注重覆盖街头巷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在人口密集处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服务联系卡等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组织村居联络员在村居宣传栏里张贴宣传材料,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到街头巷尾。
三是注重深入服装厂和学校。今年以来,湖阳司法所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走进学校,向广大师生宣传未成年人维权方法和途径;走进企业服装厂,向企业职工宣传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劳动者如何维权现场解答了企业职工的相关问题。活动受到了学校、企业的一致好评。
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文
近年来,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把妇女儿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业律师团队,明确任务,采取措施。目前,我局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做到了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
(一)积极参与“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切实提部及群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意识。借“三八”节开展活动妇女较为集中的契机,我局派出法治宣传人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有关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为妇纲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多渠道开展工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为确保有关妇女的维权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途径扩宽宣传覆盖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村舍”活动,以专题宣传等人们喜而乐见的形式展开,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二是进企业宣传女职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宣传规范用工行为,对欺骗性招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和企业女工的特殊权益。三是充分利用法治集中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节日,采取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图版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二、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畅通妇女儿童依的“绿色通道”。以法律援助为契机,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法律援助机构针对涉及妇女案件的特殊情况,为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简化了相关程序,放宽了对经济困难的审查,畅通了妇女依的“绿色通道”,为妇女答疑解惑,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妇女给予法律援助。
(一)建立法援网络。在援中心设立留守妇女儿童法援服务窗口,为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供便捷服务。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接待咨询、安排代理、组织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目前,全县8个乡镇均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开通法援热线。芦山律援助中心畅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畅通妇女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化解和受理妇女遇到的难题和案件。
(三)引导依。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其法律援助人员以热心、耐心、细心、爱心为妇女解疑释惑,疏导化除妇女的忧怨,引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优先接待妇女的来访咨询、优先审查受理侵害妇女的案件、优先办理妇女维权援助事项的“三个优先”,对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100%的法律援助,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按照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坚持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考虑,努力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在基层、在萌芽状态解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激化。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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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怀柔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高位部署,全面推动。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部署会,统一安排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各项工作,明确28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围绕重点人群、亮点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加强总结提升,为新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宣传。各镇乡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组织辖区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活动等形式,提升宣传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十期“法律援助法普法课堂”,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定位、内容和意义,区级新媒体矩阵成员积极转发,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三是主动融合,精准宣传。将法律援助法宣传融入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和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社区,聚焦农民工、外卖配送员、妇女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从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据悉,怀柔区将1月作为全区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多角度、多主体的密集性宣传活动,同时,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宣传普法长效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以更大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平阳律援助中心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主线,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xx年12月20日,共接待来访群众940人次,热线咨询91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6件,其中刑事360件,民事4件,行政2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民生导向,开展优质服务
平阳律援助中心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上下功夫,着力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化,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更接地气的法律援助。
(一)、从细微处入手,疫情防控不隔断。
自1月30日开始取消休假,全员24小时待命,进入警戒状态。暂停平阳律援助中心窗口服务,2月20日开始恢复窗口服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每天两次消毒,大厅安排值班人员实施体温监测,严格执行日汇报制。主动对接县发改局,收集相关信息和法律问题,及时有效为其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指导意见。深入企业走访,第一时间将《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 问题汇编》送到企业,指导企业精准诊断自身涉及的法律问题,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及时向企业宣讲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最新,助企有序复工复产。
(二)、从精准化入手,特定群体畅通道。
围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主题,联合各部门开展“送法进园区”“送法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如1月2日下午在万全镇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以昆阳镇鸣山灯笼节为契机,在鸣山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设置法律援助申请流动岗,让农民工随时随地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活动现场邀请律师为农民工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推行“三个当日”服务,缩短办结案周期,让农民工维权“零贻误”、“不落空”。截至12月20日,平阳法律援助中心共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3件。
(三)、从规范化入手,润民服务齐优化。
平阳律援助中心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的'“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推行“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机制,规范窗口接待,建立“五一”工作方法,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忱服务、一身正气办事服务准则。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对材料手续齐全的事项,实行受理、审查、审批一次性快速的办理;对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建立“容缺机制”,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及案件受理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规范热线业务操作,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帮助。截至12月20日,中心共受理法律咨询1853件。
二、深化改革创新,搭建服务平台
平阳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的可持续发展。
(一)、打破平台壁垒,提高服务效率。
推进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运行全覆盖。、、机关通过平台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法律援助公函,援助中心将案件初审、审批、指派等信息同步反馈给办案人员,法律援助通知书及案件相关文书同步推送承办律师,实现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单轨流转,全程无纸化、信息化,有效打破部门志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办案效率。截至12月20日,平阳律援助中心共通过一体化办案平台受理案件215件。推动执法办案“一体化”改革。每周2次律师进驻县“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开展值班工作。平阳构建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执法办案机制的创新做法在改革办《领跑者》刊登,并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二)、推进阵地突破,支撑服务衔接。
平阳律援助中心在去年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基础上,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对接法律帮助相关事项,采取定期值班模式,在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值班。截至20xx年12月20日为止,平阳律援助中心共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277人次。强化沟通协调,监管常态化。建立平阳律帮助工作流程。监管法律帮助案件,对律师提供认罪认罚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对值班律师所办认罪认罚从程序监管,要求律师5个工作日内将会见笔录、工作记录等文书材料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确保法律帮助质量。
(三)、打造智慧法援,突破宣传模式。
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着力打造“全媒体”宣传态势,传播法律援助“正能量”,巩固拓展宣传阵地,实行网络宣传和实体宣传的融合服务。在中心、鳌江镇、水头镇、海西镇、南麂列岛分别投放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法律咨询和在线实时咨询、留言咨询等服务,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的权利。
三、注重长抓常管、提升服务质量。
平阳律援助中心紧抓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规范服务机制。
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受理、审查、承办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坚持法律援助“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积极对接财政,提升法律援助各类补贴,开展差异化案件补贴,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二)、完善监督路径。
推进“听查评访”案件监督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对归档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防止不按程序受理、承办法援案件现象发生。今年已开展援助案件听庭听庭12件,回访50件,评估265件。对推诿拖延、敷衍应付,特别是打着法律援助幌子进行有偿法律服务、损害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文
一、活动情况
活动从20xx年6月1日开始到20xx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真正树立,管理制度、便民措施真正落实,服务能力、案件质量真正提升,基层工作站点功能作用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为民服务、便民服务、优质服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做法体会
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工作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融入日常工作,把握县政协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调研机会,争取重视,把增加法律援助人员、经费提上议事日程,县拟出台加强我律援助工作意见;
二是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三是中心主任缩减办案时间、数量,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管理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人员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按照岗位职责承担管理任务,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负有管理职责。
(二)从提高案件质量着眼,业务监管水平有新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依规办理。
二是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坚持“四统”,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告知受援利义务。事中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案件旁听,案后点评活动;事后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征询意见,改进工作。结合市中心案件质量抽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三是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
四是确立法律援助重点范围,在保持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案件结构,提高社会律师办案比重和诉讼案件比例。
(三)从加强基层培训着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工作站人员信息化应用指导,举办一期基层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班,提高信息化应用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律所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
三是加强咨询录入。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工作站法律咨询应建立台帐,应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全部录入,丰富咨询信息内容,实现咨询系统管理,提高咨询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便利基层群众出发,加强站点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按照《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真正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基层群众就近申请。
二是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工作站点的管理,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发挥功能作用,树立了梅山镇潭湾社区等一批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宣传员、引导员、办事员、初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示范效果彰显。
三是加强对律师所、、看守所和社团行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站有场所办公、有专人接待、有经费办事、有规范名称、有工作台帐。
(五)从群众学以致用着想,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是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法律援助宣传员,制定信息量化考核标准,各乡镇工作站每季度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奖励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
三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作为创建必检单位,利用创建契机,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规范接待礼仪,准确及时解答群众咨询,提升服务形象;
四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结合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积极宣传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案件三个比例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案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的一面,法律援助规范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